請至監理站服務中心,按掛號單,看號碼燈等候叫號。
應備證件:1. 行車執照。
2. 繼承證明。(可填寫拋棄書,服務中心有表格)
3.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4. 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機車免)
5.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所有繼承人)
6. 新車主之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證。(有效期間30日以上)
7. 所有拋棄繼承權人之印章。
8.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規 費:行照費。(汽車200元、機車150元)
注意事項:1. 如有違規、欠稅費請先結清。(繳稅費後一個月內請攜帶收據)
2. 繼承人對繼承車輛無使用資格時,應另再檢具原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及號牌
辦理註銷同時取得產權後,再讓渡他人重新登檢領照。
3. 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託人代辦過戶者,除繳驗上述應備證件外,
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
等證明文件。
全站熱搜